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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福現在是無殼蝸牛,三四年前就看過幾間「販厝」,標準的三樓半,一樓室內坪數只有十幾坪,又是連棟,所以又小採光又不好,實在無法接受,後來也就不看了。


後來也去法院標過法拍屋,第一次去法院,其實學經驗的成份較大,所以價格只比底價多兩萬多,人家得標價多了十幾萬,走完整個流程,發現標法拍物件並不難,不用透過仲介自己來也行。


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,漸漸與老婆有了共識,就是自地自建,不過老爸沒有「土公阿賽」,白手起家,我當然也沒有「土公阿賽」,所以得先買塊地。


當然有想過買農地蓋農舍,但兩分半至三分大小且地點適合蓋房子的農地不好找,而農地的電不是問題,自來水卻是個大問題,因為成本太高了;如果自來水不是問題,農地勢必是在大馬路邊,那我也買不起,而且地愈大,整理的費用更多,所以最後還是考慮買建地。


電視上的理財專家告訴大家的置產三原則就是「地段、地段還是地段」,我買的人生第一筆不動財卻是完完全全違背這三個原則。這塊地是「鄉村區乙種建地」,是鄉下中的鄉下,村落中的村落,村子分為三個聚落,這塊地是位於中間的聚落,根據當地阿伯的說法,只有一佰多戶人家。我有心裡準備,這裡將來絕對也不會增值,也賣不掉,不過這樣也好,因為我孫子就有「土公阿賽」。當然我也不是頭殼壞掉,因為這塊地:


4.3km到火車站


3.3km上高速公路


3.9km上快速道路


3.5km到郵局、超市、7-11


4.0km到85度C


老婆上班9.8km


權狀有205.8坪,減掉「路坪」,「肉坪」還超過170坪,不大不小。天呀!如果這是在市區,我得到退休才買得起。


重點是土地界址上沒有任何的建築物相連,因為兩面路我的地佔了大半,而且大家的土地都不小,不管怎麼蓋也不會緊鄰在一起。這點是我最喜歡的。老婆說我做木工做到半夜也沒人理我。想到就開心!


最近下班就會繞過去看看,每次去都是鳥語輕啼,連續兩次還看到黑冠麻鷺悠閒的在散步。


當然現場也是有一些缺點,改天談到房屋座向再來談。


這是交付尾款當天的鑑界情形



 


 


前一次地主界鑑是一年多前,而兩次的界址相距差很多,差最多的點是一米半,是人為的問題,還是資料的問題呢?仲介向地政人員詢問,他們只說:「你們可以申請複鑑呀!」其實,我們只是想了解一下,造成兩次差距的可能原因,他們一副不想解釋的樣子,所以到現在還是一個謎呀!地政人員的工作態度讓我的心裡有點ooxx......,不想解釋就算了,三個人一到現場還一副......(各位看倌自己想像,免得阿福被人家告。)而且抽煙是個人喜好,我不予置評,但還在架台上作業,嘴裡就叨著煙,讓我感覺他們想趕快結束工作要去HAPPY!因為是兩塊地目,我的八仟元,就樣消失了!



 


其中一位地政的阿伯看見我在拍照這個,口中一直念念有詞,「攝這哪無有孝啦!......」。我的心裡OS是「你管我」



第一次買不動產,相關流程不是很清楚,仲介告知分四次付款,在這之前有簽一紙斡旋合約,即附上一筆斡旋金,談成即轉成訂金,談不成就退還。


仲介費買方2%、賣方4%


規費(含土地買賣登記費、書狀書、謄本及地籍圖及土地印花稅)共一千多元


土地買賣登記代書費2件7000元


一個月的地價稅(這是代書臨時講的),只有幾佰元,我也就不計較了。


就這樣在99年11月與老婆擁有了第一筆不動產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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